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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双金属开关”本意是指一种已知类型的电气开关,该电气开关由两片具有不同热膨胀系数的金属如黄铜和镍铁合金构成。由此,这种开关会响应于温度变化而弯曲,并且广泛应用于自动调温器领域。发明人发现给这中开关添加装置A能够提高其对温度变化的敏感性。
为了理解“定义型”权利要求如何与“后退型”权利要求作用不同,首先考虑“后退型”权利要求如何在发明中发挥作用。
假设有一篇现有技术教导了发明人认为的他所作出的发明:随温度变化而弯曲的双金属开关连接有装置A。在这种情况下,权利要求1.1的保护范围就会太宽而无法避开上述现有技术。在这种情况下,发明的专利性就不得不基于“后退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范围来克服。例如权利要求1.2就是这样的“后退型”权利要求,其附加技术特征为装置B(假定有创造性)。
1.2如权利要求1.1的X设备,还包括:装置B,其与装置A相连。
作为比较,假设存在一篇发明不相关对比文件,该对比文件并不涉及发明人本意所要求保护的随温度变化而弯曲的双金属开关并连接有装置A,而只是一个普通的墙壁开关连接有装置A,但该普通墙壁开关却恰恰由两种不同金属如黄铜和铝制成。字典中将“双金属”定义为“由两种金属组成”,因此广义而言,任何由两种金属制成的开关都是“双金属开关”。因此,这篇发明不相关现有技术也会使权利要求1.2失去新颖性。
与第一种情况不同,墙壁开关的现有技术并没有公开发明构思,而事实上,发明人也没有有意使其权利要求覆盖墙壁开关的结构,这种墙壁开关并不涉及发明人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当然也不能解决该技术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要建立发明的专利性并不需要后退到一个更受限制的保护范围,例如权利要求1.2的加入了装置B的保护范围。其实仅仅需要将术语“双金属开关”本来所一直要表达的意思表达清楚,权利要求1.1的范围就很适当。因此没有必要从所意图限定的范围后退,而只需澄清该范围即可。
权利要求1.3就是针对这种情况的“定义型”权利要求,其以发明人本意所想表达的含义对术语“双金属开关”进行定义,由此排除了墙壁开关的现有技术。
1.3如权利要求1.1所述的设备, 斗牛技巧其中所述双金属开关包括至少一对实质上重叠的具有不同热膨胀系数的金属片。
几乎任何加入到一个权利要求中的内容都会或多或少地使该权利要求的范围变窄,“定义型”权利要求也不例外。但是与“后退型”权利要求相比,“定义型”权利要求所放弃的并不是我们本意认为的与发明相关的任何部分。权利要求1.3并不是后退型权利要求,因为它并没有从母权利要求1.1所意欲保护的范围后退,它仅仅是使所要求保护的范围更清楚。
二、母权利要求存在潜在的不清楚问题
“定义型”权利要求的第二个功能是要预防母权利要求可能会不清楚的问题。如果公众不能以合理的确定性来确定发明所要求保护的主题的范围,权利要求就不清楚。所谓的专利权利要求的公示性就是指潜在的侵权者应该能够确定他们实际生产或者构想的产品是否会被该权利要求所覆盖。对权利要求的清楚性要求并不仅仅是形式方面的要求,权利要求不清楚既是驳回理由也是无效理由。
除了指南中列举的一些不清楚的例子外,诸如“高分辨率滤波器”、“智能处理器”、“剧烈搅动”、“快速便捷地访问”和“可接受的柔韧性”这类用语对于撰写者而言通常看起来是没有问题的,他当然知道他的意思是什么。但是审查员(以及之后的竞争对手)会认为这些术语不清楚。
权利要求1.4是一个存在潜在不清楚的问题的例子,其涉及“细长的”一词。
1.4 一种支持设备,包括座板,和将所述座板支撑于下表面上方的装置,所述用于支撑的装置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细长的支撑部件。
那么何种程度的最小长厚比才能使支撑部件称得上“细长的”呢?随着支撑部件变得越来越短,就更不清楚何为“细长的”了。
权利要求1.5为定义型权利要求,其解决了权利要求1.4的潜在的不清楚问题,将“细长的”定义为具有至少3:1的长厚比。
1.5 如权利要求1.5的支持设备,其中每个支撑部件具有至少3:1的长厚比。
当然对“细长的”的定义也应该出现在说明书中以作为至少优选的最小长厚比。
具体区分何种用词(如“细长的”)会导致不清楚以及何种用词(如“双金属”)会导致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可能会落入发明不相关现有技术并不重要。我们仅需要注意权利要求中的每个用词并且考虑可能会出现何种情况。例如,可以问下面两个问题:
1.这个术语所覆盖的内容会超过我们本意所想要的吗?
2.会不会有人争辩该术语如此的不清楚以至于公众无法清晰地辨别其要求保护的主题的范围?
如果对这两个问题的任一个的回答是肯定的,就应该认真考虑撰写定义型权利要求,以对可能有问题的用语进行支持。
三、对“定义型”权利要求的思考
既然定义型权利要求是对发明人本来就一直意欲想要的内容进行定义,那么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把它放在母权利要求中,而是要费事撰写一个定义型权利要求呢?因为总是存在如下的危险,即对某一术语的定义可能比我们原意所考虑的具有更大的限制性,因此会导致我们放弃掉我们本来所不想放弃的权利要求的覆盖范围。例如我们之前所假想的那个墙壁开关可能并不真实存在,在这种情况下独立权利要求1.1是有专利性的。那么在独立权利要求1.1中保留较宽范围的“双金属开关”并通过在定义型权利要求1.3中对该术语进行定义,就可以防止意外情况的出现。
事实上任何用语或措辞都有可能被解释为事先无法预期的含义,那么用定义型权利要求对每个术语都进行支持,是不是有些不实际?显然对每个用词或措辞都设立定义型权利要求是不实际的。关键是辨别出凭直觉和经验告诉我们更有可能需要支持的术语。对于权利要求专利性而言很关键的用语应该得到更特别的关注。权利要求1.1和权利要求1.4的专利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术语“双金属”和“细长的”。因此显然需要定义型权利要求对这些术语进行清楚地定义。
与一开始申请时就在权利要求书中包括定义型权利要求相对,可不可以等一下看在实质审查程序中审查员找到了何种现有技术,然后如必要再在当前在审权利要求书中补入定义型权利要求以对相关术语进行定义呢?如果想要依赖的定义至少不能在说明中隐含公开的话,那么在审查过程中对权利要求进行修改可能是不可能的。因此,一开始申请时就考虑到我们可能在申请提出后的某个时间需要依赖于定义型权利要求就可以确保在第一时间将合适的定义包括在说明书中。另外,上述问题可能在实审阶段并不出现而是之后例如在无效或诉讼中出现,此时修改权利要求书就太晚了。一旦权利要求处于无效或诉讼阶段,复审委或法院通常会根据说明书对权利要求进行限窄性地解释。但是,被限窄性解释的权利要求可能就无法覆盖住侵权产品。另外在审查阶段修改权利要求根据禁止反悔原则还会导致等同原则对该特征不适用。
浅议太极拳“定式与连绵不断”的关系
趙幼斌
一、基本概念
1.“定式”的涵义
“定式”这一概念,主要表述的是拳架演练过程中某一单式动作完成后的姿势和静止形态,它集中展现了太极拳法的总体要领。为了便于理解,我们可以从与它相对的另一个概念——“转动式”(习惯上也称“单式”)谈起。以“单鞭”为例,套路动作的顺序是上接前一动作“按式”,再由右转向左完成一个完整的左右荡动动作,最后两臂呈一字形“单鞭式”。完成这一动作时,运动的整个过程称为“转动式”,而运动完成后的姿势和静止形态则称为“定式”。
“定式”还有另外一种涵义,是从训练方法的角度来理解的,就是在每个单式做完之后,摆好拳架定在那里静止不动。当然,这种静止是一种相对静止,是相对于“转动式”而言的静止。这种“定式”是要通过一段时间的相对静止,稳定拳架姿势,找到内在感觉,以达到积淀功力的目的和效果。因此,这种“定式”也被称为“桩功”。还以“单鞭”为例,转动式完成之后,并不急于做“提手上势”,而是有意静止一段时间定在那里,这可以说是个静思揣摩的过程,然后再做“提手上势”;接着“提手上势”做完之后再定一会儿,以此类推,从而达到最佳的练功效果。
2.“连绵不断”的涵义
太极拳讲求“式式相连”、“连绵不断”。如果说“式式相连”是拳势演练套路的外在动作形态要求,而“连绵不断”则进一步深化了“式式相连”的内在技术要求,集中体现为 “绵”这一特性。
与“绵”含义相同或相近的词还有“虚”、“软”、“轻”、“柔”、“粘”、“弹”、“长”等,都体现了太极拳特有的劲感和独特的劲法,这就是“用意不用力”。正是这个“绵”字,使太极拳具有了不同于其它拳种劲法的特性:它不是断的、浮的、硬的,也不是快速的、迅猛的,它若有若无、绵绵若存、沾粘连随、滔滔不绝。就是有的拳法有快慢刚脆练法,她也是在松柔的前提下产生弹劲。如《太极拳论》所言:“十三势者,掤、扌履、挤、按、扌采、挒、肘、靠、进、退、顾、盼、定;其式相连,势若长江大河,滔滔不绝,故又曰长拳。”也正是因为这个“绵”字 武松娱乐平台 ,太极拳最早又被称为“绵拳”和“沾绵拳”。
二.定式与“连绵不断”的内在联系
1.“定式”与“单式”异曲而同工
来源:(http://blog.sina.com.cn/s/blog_5e5732ea0100cdyq.html) - 2009年03月19日_蔡汉珍中国武术七段_新浪博客太极拳在讲求“式式相连”、“连绵不断”的同时,还要求“式式清楚”。一般来说,“式式相连”、“连绵不断”主要是针对太极拳演练过程中的“转动式”(单式)而言的,要求动作连贯并保持均匀速度。而“式式清楚”则主要是针对太极拳定式而言的,要求在整个套路的演练过程中,每一个单式动作能够得到清晰完整的体现。但进一步深入分析,前面提到的两种涵义的“定式”其实都与“式式相连”、“连绵不断”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前一涵义的“定式”要通过连贯匀速的“转动式”(单式)来达到最终的动作形态;后一涵义的“定式”则要在稳健静谧的相对安定静止状态中寻求“连绵不断”的内劲贯通感,这也是太极拳真正意义上动静互根的体现,即“动中寓静”、“静中求动”,其动静机势之潜转妙韵要存乎一心。可见,“式式清楚”的“定式”不仅与“式式相连”的“转动式”(单式)相辅相成,而且是异曲而同工——“异曲”是动作状态有所不同,“同工”则体现在“连绵不断”的技术要求必须贯穿始终。
2.“定式”体现了太极拳法的风骨
太极拳的“转动式”(单式)和“定式”既有独立成体的一面,也有密切依存、默然法成的联系。这就像练习书法一样,楷书要表达好字体的结构特点及书写的规范性,好比是太极拳的单式和定式的动作外形,要“明规矩而守规矩”,这是进一步练好书法的根基;行书是建立在楷书良好基础上的意趣升华,使字或字字相连间意气连贯如行云流水,其要点是“脱规矩而和规矩”;而草书又是书法的神行,以大道至简的笔墨道出了书法文化的精髓和丰富的精神内涵。太极拳法亦然,“由招熟而渐至懂劲,由懂劲而阶及神明”,其修阶亦互为基础而相映成辉。因此说,“转动式”(单式)和“定式”都好比以不同的书体写字,而“连绵不断”则是贯穿其间的共同笔法要求,是拳法、书法风骨的体现。
说到风骨,不同拳派有着不同的特色,不同特色体现着不同的风范、风格和风骨。风范是一种气度、气概,它依托风格而高于风格,含有精神上的无限神往和超脱,她与一个人综合修养程度有关;风格是在遵循一定规范法则、久而久之形成的习惯,如陈氏太极拳的快慢相间、刚柔相济,杨氏太极拳的舒展大方、连绵不断,武氏太极拳的动作舒缓、姿势紧凑等,不同拳派都有其独特风格;风格的形成是基于各派宗师的风骨特点,风骨是形的气质体现,骨架正则拳架正,骨骼顺则拳势顺,骨顺则气顺,气顺则又能生髓养骨,骨气足则尽显健康的精神面貌。
因为拳架的定式形象体现了拳架风骨的形质,故武术家或练家们历来都十分注重定式的训练和修炼。如我国极为珍贵的第一套太极拳照片——一代太极宗师杨澄甫十九世纪二、三十年代所留下的拳架照片就能说明这个问题。1931年,当杨澄甫拿着他1925年的拳架照片看时,曾不无感慨地说: